美帝明州之乱,发展为黑人的“BLM”运动,风生水起,令人瞠目。公知和五毛、左派和右派、激进派和保守派,也口水仗不停。
这事很容易判断是非曲直。非裔美国人如果嫌美国社会制度不好,他们现在都是自由人,为啥不回非洲老家呢?七八十年代,美国黑人群体还真兴起一股寻根热,拳王阿里跑回非洲祖国。寻根完毕返回美国后,阿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了一句大实话:“我很庆幸当年我的祖先被当成奴隶贩卖到了美国。”现在,非洲大陆又向美国黑人展开怀抱,美国闹事的黑人心想:我可能有点坏,但我又不傻!
这是很多年前写过的一篇扫盲贴。我把几个基本概念科普一下,分享给大家,很多争论大家连基本概念都没有搞清,鸡同鸭讲,这种讨论只是情绪的宣泄和偏见的自我强化。
在中国公知或五毛的语境下,只有立场,没有逻辑,脑子其实是一团浆糊,各种概念混为一谈,以其昏昏又怎能使人昭昭?
自由、平等,属价值层面,是价值观;民主、法治,属制度层面,是社会制度。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实现路径,一般来说,民主落实的是平等,法治保障的是自由。但为什么西方国家都搞了几百年,还在时不时闹腾?这是因为实际上自由与平等,两者存在内在的冲突;法治与民主,也不是融合自洽的关系。这些矛盾时不时爆发出来,左派和右派,都有自己秉承的一套逻辑和价值观,谁也说服不了谁。
一、自由
自由是人类最宝贵的价值,是社会的最高价值之一,想想苏格兰抗英领袖华莱士在受刑前大喊一声“Freedom”,那是自由的呼声!
很多中国人对“自由”有误读,自由不是为所欲为,那是自然意义上的自由,社会意义上的自由是厘清人我边界,是在自己边界内的不受他人强制的状态,这种不受强制的状态包括经济自由、人身自由、精神自由。
启蒙思想家密尔的名著《论自由》(On Liberty),严复最早即翻译为《群己界权论》,自由就是群己边界的厘清,就是社会秩序的确定。因此,自由需要秩序的保障,自由与秩序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无政府状态不是自由,而是不自由。
自由和秩序需要法治来维护,因此,法治是确保自由的工具。
法治保障下的自由,就是人权的核心内容(广义上的人权还包括生命、财产)。人的权利,human right,就是自己的自由受法律保障,任何来自他人的侵害,我均有权依据法律提起反抗,获得保护。
这就是人权和法治,一回事。人权是从个体角度描述,法治是从整体角度描述。
因为侵犯人权的人,不仅仅是其他公民,更有可能是政府。因此,法治不是治理人民,更意味着治理政府,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共同遵守游戏规则,在规则的框架内博弈。政府违法,扰乱秩序,公民有权起诉政府并获得公正的审判。
在表述上越往后的概念越具有工具性:自由与秩序是人类价值的一体两面,人权是自由的法律外衣,市场经济就是自由(人权)在经济领域的体现,法治是自由(人权)的保障,司法独立是法治的落实。
二、平等
平等的概念极为模糊,不同群体的平等观念是截然不同的。详细的划分,可以把平等区分为起点平等、规则平等、结果平等。
1)我们主张的平等只能是规则平等。规则平等确保的是机会平等,这种规则的平等是形式上的平等,也就是确保各方在规则适用上相同的地位,赋予当事人平等的权利和机会,通过自由的博弈,形成公平的社会秩序。
公平是博弈的结果。公平不是天生的或者与生俱来的(人生而不平等即起点不平等),同时也不是自动实现的。经济学家诺齐克认为,一个富可敌国的人,只要他的财产来路清白,那么他的富有拥有完全的合法性,他的财富再巨大也是公平的,例如马云、马化腾、马斯克。2)结果平等是伪平等。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必然是优胜劣汰,结果必然不平等。中国的儒家思想强调结果平等,“不患寡而患不均”,历经数千年农民起义的轮回和数十年社会主义集体生活的积淀,这种大锅饭、无差别的平均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思想毒瘤!3)起点平等也是伪平等。起点平等,同一起跑线竞争,只能是乌托邦式的幻想,在真实世界不可能存在。每个人在智力、家庭背景、社会关系以及政治地位等方面都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他们利用制度所赋予他们的机会的能力因此会非常不同。起点平等只有在一个通过强制实现社会整齐划一的体制下才可能实现,这意味着割裂历史的自然进程,一切推倒重来,重新洗牌。巴菲特说过自己生在美国就是中了“卵巢彩票”,这就是起点不平等,因此,尽管中国人痛恨那些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不劳而获,坐享其成,但这种起点的不平等,属于不同个体的先天优势和正当权利,应当予以容忍。
人类对结果平等、起点平等的追求,往往通向的是一条奴役之路。
三、民主
民主不需要神话,民主不是目的,而是社会治理的工具。很简单,民主就是一种决策方式,少数人服从多数人。民主制度背后体现出一种基本价值,就是平等。因为人人平等,谁也没理由统治谁,所以按人头数选票,最公平。这就民主的核心!其实我不反对民主,甚至认为民主是一个成熟社会很难避免的命运,而这命运最终是福是祸,就看中华民族的造化了!为什么呢?为什么成熟社会最终趋向于民主制度,如同邱吉尔所说的,民主是最不坏的制度。因为只有民主能解决统治的合法性的问题:国家由谁来统治,很简单,由被统治者自己选举出来,自己承担后果,至于正确还是错误,民主制度是不管的。至于民主制度的什么监督功能、教育功能、均贫功能,统统是扯淡,都是理想主义洗脑灌输的概念。把民主当成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的万应灵药,无疑是一种“左派幼稚病”,诸如流传甚广的下列神话:民主能选举出最佳领导人(看看希特勒);民主能消除腐败(看看陈阿扁);民主能克服贫富分化(看看美国);民主能解决就业(看看欧洲);民主能避免分裂(看看非洲)……
民主万能论背后的逻辑就是人民万能论,人民万能论从来就是极左之源。老柳是经历过极左年代的,对于一人一票非常清醒。
四、成功的民主是精英民主、间接民主、受法治约束的民主
美国是民主制度为数不多的成功范例。
美国民主的成功就是因为是小民主、间接民主,并且是受法治严格约束的民主,从而降服了民主这头猛兽。
《论美国的民主》论述了托克维尔眼中的美国民主是如何克服多数人暴政的,因为北美大陆独特的自治传统和法治程序,如乡镇自治、联邦政体、权利观念、司法独立等,这一切构成了抵制“多数人暴政”的一座座堡垒。
美国奉行的是间接民主,也就是代议制民主,不光立法机关是由选民选举的议员组成,美国总统也是由选举人团投票产生,而非由选民直选产生。美国的选举人制是间接选举,即由民选代表而不是选民本身投票产生最高领导人。美国的选举人制源于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其本意是设计一种由精英选举精英的精英治理模式。
开国的国父们认为全民直选总统容易受被人为操纵,因为个体的人是审慎的、理智的,但群体中的人很容易被忽悠、被裹挟,少数魅力领袖可能倾倒众生,直接选举总统就像“让瞎子分辨颜色一样不合理”。
政治哲学家波普尔认为,希腊人从一开始就明白要“防范深受百姓欢迎的人”,因为“这种人擅长炮制民意,鼓动大众,夺取政权”。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德国就是一人一票选出了战争狂人希特勒。
一个大国,在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落实一人一票的直选,未必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例如俄罗斯就是一人一票,貌似比美国制度更优越,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布丁这样的强人政治。
五、民主的福利之殇
欧洲是民主的另一个反面教材。
欧洲民主国家大都是高福利国家,而高福利是民主之癌。高税收、高福利实际上就是对他人财富的剥夺。为什么说这种福利病是民主之癌呢?
因为民主是多数人说了算,任何政治家想削减福利和税收,必然遭到从政府到社会最广泛的既得利益者最激烈的反抗,最终被选下台,撒切尔夫人拯救了英国却被选民抛弃……
美国黑人“BLM”运动争取的,不是自由,不是法治,也不是规则平等,而是结果平等,也就是“打土豪,分田地”,给黑人群体派发高福利。
民主党与共和党的区别也在于此:共和党是右派,主张给黑人自由和机会平等,至于结果需要自己工作和奋斗;民主党是左翼,主张给黑人结果平等,直接派福利,但这礼包实际是对其他人的剥夺。
欧洲是一个诞生了苏格拉底、孟德斯鸠、康德、黑格尔的伟大文明,尚不能治愈社会福利病,现在只能是能拖就拖,只有等死一条路。
这个结,无解。
因为福利有刚性,只能增不能减,民众有超级被剥夺反应;税收也有刚性,容易增不容易减,减税在全世界都是难题,因为政府的官僚集团是全社会最聪明的一群人,减税就是削减他们的权力。因此,高福利体制一旦启动,就像一个细胞癌变,逐渐集聚成恶性肿瘤扩散到全身,成为不治之症!
这条曲线的必然走向就是,福利会越来越高,税收也会越来越高,积重难返,形成高福利、高税负的双高局面,最终就是破产(死亡)。
所以,高福利+高税收+民选制,就是现代文明的癌症,我们这一代人应该可以目睹到欧洲文明的慢死过程。
美国黑人和白左的种种努力,就是想把美国拉向欧洲的方向。如果美国走向欧洲化,平等压倒自由,民主侵蚀法治,则意味着西方文明的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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