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事,今天基本放开了,这是一个进步。
同时发布了一条来自大洋彼岸的消息,平常很暖心,而选择这个时点,从公关角度堪称史诗级的“翻车”。
段子手乐了:小孟在豪宅里度日如年,小李在看守所砥砺前行,他(她)们都有着美好的明天。
遗憾的是,这不是段子,而是人生。并非第一例,去年还有鸿茅药酒跨省追“凶”,千里抓医生,罪名是“损害商誉罪”。只不过因为广州的谭医生在网上发文批评了“神酒”的“疗效”。在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之前,他被异地羁押了97天,直到2018年4月17日,在全国舆论的压力下才被允许取保候审,从凉城看守所出来,这是他前后的状态:
相比来说,谭医生还属幸运,仅羁押97天,曝光后厂家迅速撤诉撤案,赔礼道歉。
更不幸的,还有当事人坐足五年冤狱之后,经多年申诉才平反昭雪。如果记忆力好的网友,可能还记得十年前那个轰动事件和它的余波——“郭利案”。
郭利,北京人,曾是精通德语、英语,年收入过百万的同声传译师。2008年他的女儿因食用三聚氰胺超标132倍的某奶粉,被检测出“双肾结石”的典型中毒症状。作为女儿的父亲、作为一名消费者,他在与厂家维权的过程中,被构陷入狱,罪名同样是“敲诈勒索罪”。不幸的是,法院认定有罪,郭利蒙受五年牢狱之灾。面对判决,他坚决拒绝认罪和提前出狱,“只有不认罪,才对得起自己,才对得起女儿”。2017年,他终获改判无罪。
我非常钦佩那个伟大的公司,它是中国创造的脊梁,大国崛起的科技担当。不赞同非水即黑,很多网民无脑喷,归结为资本家的黑心、企业的狼性,对工人的剥削压榨。这些论调,不敢苟同,某大厂的薪资待遇并不差,大批985精英也是趋之若鹜,996是自愿的,高薪高压,求仁得仁,无可厚非。如果按照劳动法规、劳动合同处理,只是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
整件事情,大错铸成,错在资本与公权的边界不清,劳资纠纷刑事化。
资本的逻辑是市场经济,是自由交易,是契约精神。只要是自由交易,对双方都是利益最大化,经济纠纷靠法律、契约、谈判解决。
公权的逻辑是政府守法,是依法行政,是公共服务。因为公权力就是合法的暴力,如果暴力没有规则的约束,那就必然滥权,滥权必定伤人。
法治,只有法治,才能厘清资本和公权的边界,让两者各自安好,长治久安。
所以,你在怕什么?怕的是法治被侵蚀,资本越界,公权滥用,那良民就只能是案板上的鱼肉。
本号以前发过一贴,当时还有人不信,其实按目前刑事程序可以“合法”羁押的期限,最长是157个月。即便你是清白的,从立案调查到司法审判,理论上可以关你157个月再说。其间的“取保候审”,大都是模糊的弹性规定,是否批准完全取决于权力之手。
理解他人内心的恐惧,才能有同理心。
就在上个月底,11月28日,立法会通过法案,把本城现任法官的退休年龄一律延长到70岁,保障其超龄服役,工作到老。这意味着,如果法官自己不想辞职,几乎没有任何理由让他们卷铺盖走人。
很多网民叫嚣清洗法官队伍,赶走外籍法官,让爱国者掌握司法,那是你根本不理解别人的生活和想法,《为什么中华国土上那么多外籍法官?》。请注意,是全票通过,立法会里多数席位是在建制派手里。建制派是爱国者团体,无可否认,但连他们都心里有数,对自己的核心利益是丝毫不含糊的。
如果法治这个基础没了,覆巢之下无完卵。建制派内心亦不免恐惧,如果不能生活在规则之中,那么只能生活在恐惧之中。任何人都是输家。
有人质疑法治为什么保护“坏人”?其实是,法治根本不区分“好人”与“坏人”。正义女神是蒙着眼的,只有经过公正的司法程序定罪之后,你才是坏人;之前,一概推定你就是好人。如果法律不保护“坏人”,那它最终也不能保护“好人”;如果法律在50年代保护不了“右派”,那它在60年代照样也保护不了“老干部”。任何人都是输家。
所以,理性一点,别骂他们是“两面人”。很多国人有误判,看到别人社会分裂,有左派、右派;有蓝营、绿营;有建制派、泛民派……总以为既然对立其中一派是“自己人”。其实,一个现代法治的公民社会,无论左派、右派,内部吵翻天,两家是有共识的,有底线的,有共同基础的。这个底线就是他们社会共同守护的核心价值。
法治,司法独立,就是核心价值。法治,不是用法来治老百姓,而是政府守法,公权受制。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独立。因为法律是纸面上的文字,一张纸,徒法不足以自行,是靠什么保证“纸面上的法律”能变成“生活中的法律”呢?只能依靠一套独立的机构和程序,不受干扰的运行法律。迄今为止,别无他法,这是人类几千年经验教训的总结。
那么,英美法系社会又怎么保障高度的司法独立呢?
第一是知识。法官、律师、检察官,不是公务员,检察官就是政府雇的公诉律师。这个圈子叫法律人共同体,拥有自己独特的话语、思维方式和价值观。这个圈子的人,从法学院入学第一天开始,就被反复洗脑:在法律的王国里,唯一的服从的是法律,除此之外不必服从任何权威。
第二是金钱。法院的经费保障不依赖于政府,有独立的预算。法官高薪制,那个城市的法官基本工资是年薪100万-400万左右,资历职级越高,薪酬越高,还不算各种津贴。这不算高,因为英美法系的法官和律师是一家人,旋转门,法官都是从律师中遴选,大律师收入更吓人,只有德高望重的律师精英才资格入选法官。也就是,律师转做法官的代价是收入降级,他们不是追求金钱,追求的是情怀和声望。
第三是权力。法官之权不对任何人负责,只对法律负责。法官可以不理民意,不睬上级,因为没有任何人有权罢免一名法官。像把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到70岁,这种骚操作是小儿科,英美的法官大都是终身制。理论上,可以干到老死,除非自己实在干不动了,自愿退休。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英美法庭上坐着的都是饱经沧桑、阅尽世事、智慧深邃、白发苍苍的老大爷老太太。
于是发生这泪目的一幕:美国联邦最高院86岁的女性大法官,金斯伯格,三度患癌,老太太做完手术又忘我的投入工作。为啥占住坑死活不退呢?因为她是白左,厌恶川普,发誓要熬到川普下台才退休,好让奥黑这种左翼总统获得一次宝贵的大法官提名机会。但我估计老川连任的话,老太太可能熬不过下个四年了!
正是因为知识、金钱、权力,三项独立,保障法官能独立行使司法权,唯法是从,从而超脱民意与政治。这就是唯独英美系社会在历史上能有效避免民粹与极权的内生机制。
在法治社会里,法官的地位和公信力,在民意调查中往往是最高的。舆论可以随便骂川普,骂议员,骂政客,但对法官都表达出足够的尊重和敬意,因为这个群体代表的是正义。
法官可以不鸟民意。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关于民意与司法之间关系有一段话:“我们的判决不能随着大家的喜好,更不能被一时的民意所主导……历史上,最高法院许多最负盛名的判决,一开始都非常不受欢迎,那种认为我们应屈从于公众抗议的说法,对维系一个法治国家来说,是非常有害的。”
法官可以不鸟总统。川普上台第一道命令,禁穆令,就被法院以侵犯人权为由叫停了。美国历史上凡是想有所突破的总统几乎都会遭到最高法院的遏制和阻击。著名的罗斯福新政,有争议的几项法案在最高院打输了好几场官司,被宣布违宪。当时联邦最高法院有著名的保守主义四骑士,逢新政必否决,总统只能干瞪眼!总统对大法官没有罢免权,只有提名权,罗斯福是在总统权限内通过权术达到政策目的,老罗最后动用提名权,往最高院掺沙子,试图增加法官数量来施加影响,四骑士才妥协让步。
罗斯福最有名的是提出四大自由,最后一条就是:免于恐惧的自由(the freedom from fear)。
我们并不落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十九大高瞻远瞩,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无疑是英明的重大战略判断,中国社会目前匮乏的不再是物质条件,而是美好生活。
什么是美好生活?公平正义的生活,免于恐惧的生活,就是美好生活。
美好生活,不是英美的专利,不是港台的特权,是人类共同体的同理心。中国人民,勤劳、刻苦、善良、温顺,完全配得上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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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毛有话说):理解他人的恐惧,方有自己的美好生活